2011.10.26 旺報
對內不對外 陸定義與國際大不同
大陸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首度針對恐怖活動、組織、人員明確定義。但與聯合國及他國不同的是,大陸定義的恐怖活動內容,似乎意在針對內部的獨立運動組織為對象,而非針對國際恐怖分子。
根據聯合國憲章,恐怖組織是「對非戰鬥目標發起有預謀的、有政治目的,通常故意影響視聽的暴力行為」的「亞國家組織或祕密團體」。
其他國家定義方面,美國國務院的解釋是:「由組織或代理人為了政治目的有預謀地針對非戰鬥人員(含事件發生時未武裝的或非崗位上的軍事人員),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通常這種行為是試圖對他人產生影響」。
英國出版的《簡明大英百科全書》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對各國政府、公眾和個人使用令人莫測的暴力訛詐或威脅,以達到某種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各種政治組織、民族團體、宗教狂熱者和革命者、追求正義者、以及軍隊和員警都可以利用恐怖主義。」
這次大陸的加強反恐決定草案,對恐怖活動的定義,指以製造社會恐慌、脅迫國家機關或者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也屬於恐怖活動。
條文中的「意圖造成」、「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都算恐怖活動,就被大陸網友認為是無限上綱的條文,因為如果照這個條文看來,只要大陸國安及公安部門認為有意圖及對統治者構成威脅的任何行為,都有可能被認為是恐怖活動,相關人員都可被認為是恐怖分子,就可以斷然採取措施防止,難怪大陸網友就諷刺地說:「馬上被恐怖了!」
大陸對國際恐怖組織的看法也與美國有極大不同,像是被美國政府定為恐怖組織的「哈馬斯」組織,因經常與以色列武力暗殺等衝突,在大陸的《百度百科》中卻不認為是恐怖組織;但是對於爭取獨立的疆獨運動者「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卻被與賓拉登的「基地組織」和在日本以毒氣害死無辜民眾的「奧姆真理教」等,並列國際恐怖組織。
心得:
這個定義的恐怖活動內容,似乎針對大陸內部獨立組織的對象,有些模糊了主要的焦點。假借國際恐怖組織的名義,意圖是要向國內的人權運動之士示威,此舉也引起了大陸人民的不滿,有些時候大陸人民是敢怒不敢言,也不敢使用太嚴厲的措詞,以避免遭到相關政府的"關切"。
◎國內新聞
2011.10.24 自由時報
FOXY發聲明 終止服務
國內知名P2P下載軟體FOXY(小狐狸)因嚴重侵權,造成多家唱片、影視公司權益受損,其名義負責人李憲明、負責廣告業務的張希寧等人紛紛被判刑,兩人為展現誠意祭出程式碼,從遠端將網友的FOXY移除,還發聲明稿終止FOXY服務。
FOXY是由「景昌資訊」負責人李憲明及「威信誠」科技公司負責人楊朝雨(已歿),共同開發出繁體中文P2P軟體,由於軟體中具有強制預設分享檔案功能,所有使用者都變成提供檔案的傳輸平台。曾有警局還因此筆錄曝光,警政署因此下令員警不得在警用電腦上安裝FOXY軟體。負責人被判刑 主動關站獲緩刑
李憲明為了增加網站的瀏覽人數,以獲取較高廣告利益,與威旭數位科技負責人張希寧合作,對外招攬廣告,引起華納等十多家唱片、影視公司不滿,聯合提告求償;李憲明一審被板橋地方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上訴後因拿出誠意,委請工程師強制關閉網站,唱片公司監控發現違法下載流量變少,智慧財產法院因此給予緩刑五年;另張希寧也主動關閉廣告功能,獲緩刑五年。
遠端移除程式 實測62萬人還在用記者昨天試著使用FOXY,一開啟時程式便立即自動移除,聲明則指出:「由於FOXY…不當的操作造成了嚴重的機密外洩行為,導致台灣法院認定這是一套具有爭議性的軟體。經過協調後,FOXY已決定正式終止服務。」
不過,記者測試其他多台電腦,發現部分電腦仍可繼續使用,且使用人數仍高達六十二萬餘人。記者嘗試與業者聯繫,因官網無法連線而作罷。
心得:
FOXY很早開始就有侵權的爭議,這嚴重違法了酯慧財產權,這對那些正版、合法的公司權益受到很大的折損,網路發達、科技日新月異,人們可以使用各種管道來獲取自身想要的資訊,但前提是要學會過濾,否則到時觸法了也說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