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功能與層級
一、政府的基本性質
(一)駕馭、指導或統治社會的本質
政府(government)源於拉丁文(gubinere)和希臘文(kubernan),意為指導或駕馭統治
(二)專門化
現代社會,隨著時代的變遷,政府承擔了越來越多的使命、規模越大、花費更多、雇用越多的人,實現人們的目標,同時達成這些任務,需要各類人才與眾多資源的投入,而會有專門化的現象
(三)權威
只有政府享有統治的權威。被賦予制訂約束整個社會的決策權力
二、政府的功能:匯集多方意見、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一)決策的功能
(二)執行的功能
(三)解釋規則與政策的功能
*ASEM東亞高峰會(東協10+3)
*國家元首 v.s 行政首長
虛位 實際負責政務 (內閣制)
兩者合一 (總統制)
部份實權 (雙首長制)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下台
*藝文界發出九大要求
*農業再生條例
*2002年加入WTO→鼓勵休耕
*討論:12年國教若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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